人事处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管理员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7 14:58:22    点击数:

​    人事处是负责全院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是:

    1.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,制定学院人事管理、劳资管理、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
    2.负责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奖金、福利的核算、发放、统计以及动态管理工作。

    3.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请销假管理。

    4.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以及学院住房补贴基金的核定、缴纳及管理工作。

    5.协助办理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、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及死亡抚恤审批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等手续。

    6.负责制订人员招聘计划,组织人员招聘、合同签订等手续的办理。

    7.负责院内人员调配、培训。

    8.负责教职工的聘任、考核、奖惩、转正、晋升、辞职、续聘、解聘、退休等工作。

    9.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审核与上报等工作。

    10.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
    11.更新和维护教职工人事信息库,相关的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,协同编制年度教职工名册;

    12.负责学院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。

    13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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